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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评选2019-2023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499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18 访问数:546人次 字号:【小】 【大】

关于海东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评选

2019-2023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海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东办发〔2019〕26),市局内设7个科室,6个派出机构(六县区生态环境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县级机构,派驻4个执法机构,共核定编制48名(市级23名,县级25名)。2020年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由原海东市环境监理站正式更名为海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核定副县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同时,撤销两区监察大队,整合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互助县、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四个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驻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人员及队伍能力建设情况。机构改革后,全市执法队伍现有在编人员29,其中参公人员10名、事业人员19名、另外政府雇员、同工同酬临聘人员15名空编19个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形成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和“互联网执法”。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9人,配备执法制服28套,无人机1台、摄像机1台、移动执法设备20台、执法记录仪24台。

二、主要事迹

2019年以来,海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受理信访663件,办结率100%。其中以信访举报为线索检查企业21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件,立案查处6起,处罚金额达75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举报奖励1件,并两次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一)“多渠道”受理问题。一是紧盯“热线”。始终坚持眼睛向下、紧盯“源头”,保持“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24小时通畅,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控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统一受理转办、统一限时办理、统一公开回复,电话受理167件,办结率100%。二是下沉一线“找”。以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发现关于环境方面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预防性整改,尽可能的将环境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全方位”推进办理。一是专班推进。整合执法队伍力量,专人负责,专职专责推进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工作。二是闭环管控。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受理”原则,明确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受理接收、转办交办、实地核查、答复归档四个步骤,形成从“出口”到“入口”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联合办理。加强市县两级之间的协调联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向属地交办、向行业主管部门转办的“双办”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合办理机制。

(三)“全链条”整改落实。一是及时化解。会同市司法局组建海东市生态环境领域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二是联合整改。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信访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源头根治。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执法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四是精准防治。在抓好具体信访问题办理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务求长效。

(四)“全过程”回头看。一是开展重点信访“回头看”。每年梳理全市受理案件中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环境信访纠纷和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等重点信访,积极开展化解,营造良好环境系统氛围。二是在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隐患,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防化纠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

生态环境信访切实关系到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海东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信访,特别是较突出的环境问题及重点、重复环境问题信访件,认真督促做好整改和回复,不定期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信访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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