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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生态环境局成功磋商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540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14 访问数:221人次 字号:【小】 【大】

9月14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磋商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化隆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循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海河湟律师事务所海东市东顺建材有限公司、循化县建信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两家赔偿义务企业代表参加磋商会。

磋商会上,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介绍两起案件涉及的生态环境损害事实情况、相关证据、法律依据等,就损害责任认定、责任承担方式等具体问题,先后与两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并提出磋商意见。海东市东顺建材有限公司厂区晒泥场边坡坍塌,泥浆流入下游农田,对农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修复方式采用农田土地整治施用有机肥及受损农田三年补偿进行恢复循化县建信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排放强碱性生产废水,造成周边土壤污染,修复方式采用等值原物原位植被生态恢复。两起案件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总计为106万元。经过磋商,两家赔偿义务企业代表都对案件事实、鉴定评估结论、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表示同意,并在参会单位代表人的见证下,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下一步,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损害必须赔偿担责”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主动守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