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突出党建引领 深化作风建设 推动环保工作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力推动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党建工作要重视。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环保督察、环评审批各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谋划、大胆创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安排部署党建工作4次、召开支部会议7次、党员大会6次,通过落实党建目标,有力促进工作开展,同时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激发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员学习要抓实。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章》《党规》《条例》等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并做好“党员一本记”和相应的学习笔记及心得。目前,每周一、五集中学习66次、撰写各类心得体会330余篇,学习笔记人均8000字。在抓好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南街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了解群众需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整体素质。
专项整治要深化。根据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了问题检视、交流研讨等,领导班子检视问题5项、制定整改措施11条,班子成员检视问题17项、制定整改措施24条,交流研讨1次、谈心谈话2次、警示教育1次,签订拒绝酒驾等责任书41份。结合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和“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在环境执法过程中体现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坚决杜绝了“三难”现象,确保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环保工作要落实。始终牢记做好青海生态保护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截止8月底,县城空气优良率达92.7%,大通河等4条主要河流断面及南门峡和西坡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同时,充分发挥环保督察牵头抓总作用,以更严格标准、更科学方法、更有力措施推进整改,累计反馈的16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26项,完成率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