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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提升环保干部法律素养 增强依法监督履职能力 ——生态环境局专题学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532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13 访问数:81人次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9月11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学习活动,会议由党组书记蒋明闪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制定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会上,局党组书记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对该法中的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等共七章63条内容结合实际进行了具体传达。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刻认识新施行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新保护法的各项规定,把贯彻实施新保护法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任务,做“法治+生态”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持续奋斗者二是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履职能力。三是广泛开展宣教,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各类宣传日认真组织开展,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