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2023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二0二三年一月)
一、海东市(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份,海东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3.3%,与上年同期下降3.0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为4.39,与上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有效监测天数30天,其中良28天,轻度污染1天,严重污染1天。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见图1)。(该月污染天气均由沙尘传输引起)

图1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5.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7.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23.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0%;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1.2毫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4.3%;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8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5.7%。(已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二、 海东市(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达标率
2023年1月份,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列分别为93.3%、93.1%、80.0%、90.0%、90.0%、80.0%。2022、2023年1月份海东市两区四县达标比例同比(见图2)。(省控站颗粒物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图2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3年1月份,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为4.57、5.26、6.09、4.51、4.44、5.13,2022、2023年1月份海东市两区四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见图3)。(省控站颗粒物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图3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三)污染物监测结果
1、可吸入颗粒物
2023年1月份,市辖两区四县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范围在99-13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月均浓度分别为106、100、134、99、99和117微克/立方米,2022、2023年1月份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见图4)。(省控站颗粒物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图4 2022、2023年1月份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
2、细颗粒物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月均浓度范围在37-61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月均浓度分别为37、51、58、41、49和61微克/立方米,2022、2023年1月份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见图5)。(省控站颗粒物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图5 2022、2023年1月份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同比
3、二氧化硫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浓度范围在14-51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月均浓度分别为23、32、51、14、15和14微克/立方米, 2022、2023年1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同比(见图6)。

图6 2022、2023年1月份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同比
4、二氧化氮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月均浓度范围在19-41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月均浓度分别为37、41、37、28、20和19微克/立方米,2022、2023年1月份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同比(见图7)。

图7 2022、2023年1月份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同比
5、一氧化碳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在0.9-1.8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第95百分位浓度分别为0.9、1.4、1.5、1.4、1.3和1.8毫克/立方米, 2022、2023年1月份一氧化碳浓度同比(见图8)。

图8 2022、2023年1月份一氧化碳浓度同比
6、臭氧
2023年1月份,环境空气中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在75-10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安区、乐都区、民和县、互助县、化隆县和循化县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为77、75、59、104、89和90微克/立方米,2022、2023年1月份海东市臭氧浓度同比(见图9)。

图9 2022、2023年1月份海东市臭氧浓度同比